金秀賢交往未成年不犯法 韓國合法性交昔竟為13歲|壹蘋新聞網

金秀賢交往未成年不犯法 韓國合法性交昔竟為13歲

記者 綜合報導
【李家穎/綜合報導】韓星金秀賢被指交往過去只有15歲的金賽綸,長達6年的時間,對方無酬幫他訓練新演員,甚至簽進他和他表哥所開的新經紀公司,結果因酒駕遭罰款後,借給金賽綸錢隨後又發出證明要她還錢,間接逼死金賽綸。如今金秀賢雖承認曾交往金賽綸,但卻堅稱是在對方成年後,但家人與網友都打臉金秀賢方,有韓國律師就表示,就算金秀賢交往未成年,過去也沒有犯法,因為韓國在「N號房」事件前的法定合法性交年齡為13歲。
韓國律師揭金秀賢過去交往金賽綸年齡雖未成年,但卻是合法性交年齡。翻攝自韓網
韓國律師揭金秀賢過去交往金賽綸年齡雖未成年,但卻是合法性交年齡。翻攝自韓網

金秀賢被指控在金賽綸未成年時就狂告白,當兵時跟與對方交往,但當時金賽綸只有15歲,過去更有人暗指金秀賢只跟小女生交往,因此被冠上戀童癖的說法,但就有韓國律師點出,2020年也就是「N號房」事件前,合法性交年齡標準是13歲,直到事件後才提高到16歲。

金秀賢過去交往15歲金賽綸是合法性交年齡,直到2020年法規才提高到16歲。翻攝自韓網
金秀賢過去交往15歲金賽綸是合法性交年齡,直到2020年法規才提高到16歲。翻攝自韓網

也就是當年金秀賢跟15歲的金賽綸交往並沒有犯法,但現在如果與未滿16歲者發生性行為,即使徵得當事者同意,仍會被視為性犯罪。若對象為13歲以上、16歲以下者,僅對19歲(韓國成年年齡)以上成人開罰。對象為13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強制猥褻刑責,也可判5年以上徒刑,並廢止法定強姦、猥褻罪的公訴時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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