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純委任律師蔡晴羽表示,第一、目前還沒收到判決確定通知,第二、原本二審部分就有交代一開始不當濫用個資的是陳沂小姐,她本身念法律系又知法犯法,第三、是否會再提出其他措施,我們會再跟鄭小姐這邊研議,如果確實判決結果已定讞,深表遺憾。她另一位律師補充說明第四點,「針對陳小姐先濫用個資公布鄭小姐電話的部分,我們也已提出新證據,這部分地檢署也已經審理中了。」

作者簡介

張瑞振

從事記者工作36年,自1989年6月入行,先待過娛樂雜誌《姊妹》、《你我他》台灣版Playboy《漢》等,之後任職《自由時報》、台灣《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主跑娛樂綜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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