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振/台北報導】今年6月全台me too運動延燒之際,抖音網紅「耀樂」驚爆16歲時曾與藝人炎亞綸(原名吳庚霖,改名吳秉孺)發生性關係,指控炎亞綸趁他熟睡時「進入」,還偷拍、外流2人性愛片,經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今(8)日依《兒少性剝削》起訴,但《強制性交》因罪嫌不足,不起訴。炎亞綸發7點聲明,強調「與耀樂在交往期間與分手後,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之行為」。但耀樂也發聲明反擊,「我會繼續與律師研議就此部分提起再議,還原真相並以正視聽」。
耀樂今午發聲明:「公眾人物本應發揮影響力為社會帶來良善之貢獻,但很遺憾的是,即便己經遭到檢察官認定犯罪而起訴,截至目前為止,吳庚霖(吳秉孺)先生仍一再以不實的說詞為其辯解、拒絕正視所犯的過錯,甚至多次對外發布聲明混淆大眾視聽,試圖將其犯罪行為美化為私人感情糾紛,吳庚霖(吳秉孺)先生當年利用雙方懸殊的地位,對年僅16歲的我拍攝私密影片、甚至在分手後將影片散播給他人等種種行徑,這絕對不是無足輕重的感情糾紛,而是毀滅一個16歲少年人生的沉重打擊。至於針對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的部分,當年我確實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但我會繼續與律師研議就此部分提起再議,還原真相並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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