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拍未成年性愛片遭起訴!質疑耀樂「為名利提告」 律師嘆:恐毀掉緩刑關鍵|壹蘋新聞網

炎亞綸拍未成年性愛片遭起訴!質疑耀樂「為名利提告」 律師嘆:恐毀掉緩刑關鍵

記者 綜合報導
【于知齊/綜合報導】炎亞綸(原名吳庚霖,改名吳秉孺)遭抖音網紅耀樂控訴自己16歲時被他硬上,還偷拍兩人性愛影片甚至外流,士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認定炎亞綸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被控性侵則不起訴。對此,炎亞綸發出7點聲明回應,強調雙方合意下誤觸法律,也質疑耀樂這5年與他仍有互動,提告的動機是為名?為利?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卻認為這篇聲明「恐害自己進去蹲」。
炎亞綸拍未成年性愛片遭起訴。取自炎亞綸臉書
炎亞綸拍未成年性愛片遭起訴。取自炎亞綸臉書

巴毛律師看過炎亞綸的七點聲明後搖頭說,好了啦!你就真的違法,還在那邊質疑人家提告為名為利。你這樣到時候人家不跟你和解,「沒辦法緩刑的話,你就真的準備進去蹲」。

炎亞綸案發當時就曾發過第一次聲明,當時審判外自白承認犯罪,第二次聲明毀掉緩刑機會,「我是他的律師我真的會把他嘴巴抽爛」。

炎亞綸遭起訴後發出7點聲明,但聚焦在性侵不起訴上。取自炎亞綸臉書
炎亞綸遭起訴後發出7點聲明,但聚焦在性侵不起訴上。取自炎亞綸臉書

檢察官起訴認定炎亞綸涉犯2部份犯罪事實,其一為2017年底到2018年6月和當時年僅16歲的耀樂交往期間,以手機拍攝兩人性愛片,涉犯拍攝少年性影像罪。

此外,炎亞綸於2019年和2020年間,分別將耀樂性愛片傳給身分不詳的2名網友,檢察官因此認為炎亞綸持續持有性愛片是基於散布意圖,已涉犯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因此依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將炎亞綸起訴,2罪最重都可判5年。

耀樂今天也發出聲明,表示擬與律師提起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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