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天一愛公司負責人朱耿慶、營運長白凱文自2022年10月7日起,取得「愛小月」產品組中淨化精萃、養氣精萃、補身精萃,及「月經調理」產品組中舒孅精萃、美妍精萃等5產品的藥液成分及比例後,自行委託藥廠製作,並透過黃鼎文的非爾沃整合行銷公司架設網站,以天一愛名義於網上販售。

檢方調查,根據「愛小月」產品銷售及介紹頁面,要求消費者須按照一定的療程順序飲用,同時向消費者宣稱飲用後可協助小產女性將惡露排乾淨的醫療效能,另於「月經調理」產品銷售及介紹頁面中,亦要求消費者須按照一定的療程順序飲用,方可達到調理月經的功效。

不過,經衛生福利部依各個商品的藥液成分內容及鑑定結果,判定「淨化精萃」、「舒孅精萃」均為生化湯的加減方,而「養氣精萃」、「補身精萃」、「美妍精萃」則是十全大補湯的加減方,皆為《藥事法》所規範的藥品。

2024年11月間,衛福部發函要求公司將偽藥產品下架,同時告知相關產品均應依《藥事法》規定進行管理。同年11月28日,北市衛生局再前往天一愛公司位於中山區的辦公室進行稽查,並於檢查紀錄表上明確記載公司違反《藥事法》販賣偽藥的規定。豈料,業者竟貪圖私利,持續販售未依規申請藥證的偽藥產品。

檢方追查,業者為了避免遭檢、警及行政機關查緝,竟透過不詳管道取得我國政府機關的IP位置資訊,利用屏蔽我國政府機關的IP位置,以阻止相關執法人員進入天一愛官網調查其等是否有繼續銷售偽藥產品,並遲至2024年12月19日才將產品全數下架,期間內銷售達166萬4410元的偽藥產品。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審酌朱耿慶、白凱文、黃鼎文明知公司販售偽藥,卻仍不願即時下架,而繼續將產品售予消費者,甚至透過架設香港網站,以海外網站名義在我國境內繼續銷售偽藥,更藉由屏蔽政府機關IP位置方式阻撓檢警及行政單位調查,但考量3人坦承犯行、知所悔悟,並已繳回犯罪所得166萬餘元,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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